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投资广州新媒体传播推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投资广州新媒体传播推介项目
项目编号:2019-MYGZ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65066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01
联系方式:张先生 020-389207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020-37650664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号港汇大厦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履约地点 | 交货期 |
一 | 2019年投资广州新媒体传播推介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项目服务期为8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对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号港汇大厦11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号港汇大厦11楼评标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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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