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MYGZ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疾控中心2023-2025年汽车租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04 09:30:00,更正为:2023-04-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4-04 09:30:00,更正为:2023-04-14 09:30:00。
1、原采购文件中:
汽车保障能力 (10.0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汽车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2年或以内性能良好的车,每投入一辆得1分,最高6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3年或以内性能良好的车,每投入一辆得0.5分,最高2分。 3、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4年或以内,每投入一辆得得0.25分,最高2分。 其它情况0分。以上累计最高得10分,提供的车辆按最优标准计分,同一车辆不重复计分。 (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使用年限以行驶证登记日期至项目开标之日计算) |
更正为:
汽车保障能力 (10.0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汽车保障能力(5座小轿车、7座商务车)进行评审: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2年(含)或以内性能良好的车(5座小轿车或7座商务车),每投入一辆得1分,最高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2年(不含)-3年(含)性能良好的车(5座小轿车或7座商务车),每投入一辆得0.5分,最高2分。 3、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3年(不含)-4年(含)性能良好的车(5座小轿车或7座商务车),每投入一辆得0.25分,最高2分。 其它情况0分。以上累计最高得10分,提供的车辆按最优标准计分,同一车辆不重复计分。 (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使用年限以行驶证登记日期至项目开标之日计算)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大石街群贤路160号
联系方式:020-31051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1902室
联系方式:020-37650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小姐
电话:020-37650664
发布人:广州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